蛋糕店店主以为顾客定制“现金蛋糕”是为制造惊喜,便按顾客银某要求提供了银行卡号并帮其取现,却在交易完成后被公安机关来电告知收到的款项实际上是涉嫌诈骗犯罪的赃款。这是怎么回事呢?一起来看看——
一、基本案情
今年4月,银某来到田女士经营的蛋糕店,称想给长辈制造惊喜,要求定制一个“现金蛋糕”,即将一万五千元现金放入蛋糕内。田女士此前在网上浏览过类似这种抽拉现金式的蛋糕,便没多想,接下了订单。沟通好款式和提货时间后,银某提出要将钱打入田女士的银行卡账户,让田女士提供银行卡号并帮忙取出现金,自己则待蛋糕制作完成后前来取走。
实际上,银某打算将田女士的银行卡账号发送给上线犯罪分子用于收取电信网络诈骗的款项,而套现后又通过购买虚拟货币方式转回给上线,从而将违法所得“洗白”。
次日,警方将银某抓获,顺藤摸瓜牵出一个以银某为首的“洗钱跑分”团伙。到案后,银某如实供述犯罪事实,并退赔全部违法所得。
同年7月,公安机关将该案移送至中山二区检审查起诉。近日,该院依法以涉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对银某提起公诉。法院经审理,依法以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依法判处银某有期徒刑十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五千元。
(图源网络)
二、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三百一十二条【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明知是犯罪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而予以窝藏、转移、收购、代为销售或者以其他方法掩饰、隐瞒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