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10月30日 星期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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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案释法 | 亏了6000元还获刑2年?
发布时间:2024-08-05来源:浏览次数:4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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仅需提供身份信息注册公司就能躺着赚钱?一男子偶然赚得4000元却不料锒铛入狱,这是怎么回事?一起看看一个真实案例。

2023年5月,苏某在深圳找工作时,在路边结识了一名陌生男子,对方向其“传授”了一条赚钱妙招:只要苏某帮忙办理公司营业执照,便每日支付其150元的伙食费,事成后还会再支付一笔钱。

面对如此轻松的工作,正愁没钱花的苏某欣然同意,在对方的指导下注册了陕西某某有限公司并办理营业执照,又提供身份证、手机卡、录制同意开设单位对公账户的视频给对方,即轻松赚取了人民币4000余元。

法网恢恢、疏而不漏。3个月后,苏某被公安机关抓获。原来,苏某所注册的公司为空壳公司,其所开立的对公账户被上游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团伙用于支付结算赃款,短短三个月时间,该银行卡流水高达人民币7337万余元。

2023年11月,公安机关将该案移送广东省中山市第二市区检察院(以下简称中山二区检)审查起诉。2023年12月13日,中山二区检依法以苏某涉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向法院提起公诉。2024年4月17日,经中山二区检提起公诉,法院以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依法判处被告人苏某有期徒刑两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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