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10月30日 星期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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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案释法 | 制售假货的最终结局只有一个……
发布时间:2024-06-21来源:浏览次数:4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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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一些不法分子瞄准酒类市场,利用不法手段以假乱真,牟取暴利,侵犯消费者权益,而他们的最终结局只有一个——

你所看到的知名品牌洋酒,有没有想过它们有可能是假冒的呢?

基本案情

2022年3月开始,苏某在未取得“Hennessy(轩尼诗)”“REMY-MARTIN(人头马)”“MARTELL(馬爹利)”“CORDON BLEU(马爹利蓝带)”“NOBLIGE(马爹利名士)”等注册商标权利人授权的情况下,从网络平台购买上述品牌的洋酒空酒瓶、酒瓶盖、酒瓶商标标签以及普通廉价洋酒,使用量杯、漏斗等工具将普通廉价洋酒勾兑后非法灌装到空酒瓶内,假冒上述品牌的洋酒对外销售获利。经查明,2022年4月至9月,苏某非法生产、销售假冒上述注册商标的洋酒共计420瓶,非法经营数额共计人民币十五万余元。同年9月,公安人员抓获苏某,缴获假冒洋酒、造假工具一批。

2024年3月,中山市第一市区检察院以被告人苏某涉嫌假冒注册商标罪向中山市第一人民法院提起公诉。同年5月,一审法院以假冒注册商标罪判处被告人苏某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七万元。

640.webp.png(图源网络)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一百四十条 【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生产者、销售者在产品中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或者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销售金额五万元以上不满二十万元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销售金额二十万元以上不满五十万元的,处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销售金额五十万元以上不满二百万元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销售金额二百万元以上的,处十五年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第二百一十三条 【假冒注册商标罪】未经注册商标所有人许可,在同一种商品、服务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检察官提醒

在利益驱使下,知名品牌洋酒、白酒等酒类制假售假手段花样翻新,普通消费者越来越难以分辨,这些假冒洋酒,既侵害了正品的信誉,也危害了消费者的健康。检察官提醒广大消费者,购买或者消费知名品牌酒类,要通过正规渠道购买或者查验酒的真伪,保留好发票、购物凭证或者消费记录。一旦发现假冒伪劣商品,要及时报警或者向市场监管部门投诉,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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