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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罪羁押期间伤人?从重处罚+数罪并罚!
发布时间:2025-02-18来源:浏览次数:4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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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魏某因涉嫌开设赌场罪被看守所关押,却在羁押期间与同监仓人员发生打斗,致他人轻伤二级。 

近日,经中山二区检提起公诉,法院以故意伤害罪判处魏某有期徒刑一年二个月,与前罪开设赌场罪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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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源网络)

2023年6至7月,魏某与他人结伙开设赌场,在赌场中为赌客提供兑换现金服务并从中牟利,2023年10月,魏某等人被公安机关抓获。2024年3月,中山二区检以开设赌场罪对魏某等人提起公诉,同年9月13日,法院以开设赌场罪判处魏某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万元。

案件在法院审理期间,魏某羁押于中山市看守所,2024年8月,魏某与同监仓的张某发生口角,魏某被张某辱骂后怒火中烧,左手抓住张某脖子,右手殴打其脸部、鼻子等位置,直至被其他在押人员拉开才停止打斗。后经司法鉴定,张某损伤程度达轻伤二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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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源网络) 

中山二区检经审查认为,被告人魏某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轻伤二级构成故意伤害罪,应依法惩处;魏某系被羁押期间不服从监管,在看守所内故意伤害他人,酌情应予以从重处罚;魏某在前罪判决宣告以后,刑罚执行完毕以前,还有其他罪没有判决,应当实行数罪并罚。

2024年11月26日,中山二区检以故意伤害罪对魏某提起公诉。同年12月,法院采纳检察机关的指控意见,对魏某作出前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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