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以来,中山市检察机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以党纪学习教育和市委巡察为契机,把落实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扎实推进,坚决抵制违规过问或干预、插手检察办案等行为。现将全市检察机关2024年执行“三个规定”等重大事项记录报告制度的情况向社会公布,接受监督。
2024年,全市共记录报告过问或干预、插手检察办案等重大事项202件,同比下降12.9%。其中市检察院填报79件,占比39.1%,第一市区检察院填报57件,第二市区检察院填报66件,基层院占比60.9%。全市检察机关无“零报告”单位。
从记录报告类别看
从被记录报告对象看
全市检察机关全面准确落实上级机关新部署新要求,加强制度建设、日常监督和常态检查等,完善重大事项填报分析通报机制,定期通报填报情况、分析存在问题,有针对性地及时督促整改,强化风险防范,严格规范落实“三个规定”等重大事项记录报告制度。
全市检察机关将继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自我革命的重要思想,认真落实二十届中央纪委四次全会精神,始终牢记“两个永远在路上”,持续巩固党纪学习教育成果,以更加务实有效举措落实“有问必录”“有录必核”,强化“有责必究”抓实检察队伍常态化教育管理监督,着力锻造忠诚、干净、担当的过硬检察队伍。
欢迎社会各界通过12309网站、12309检察服务热线(电话)等渠道对检察机关落实“三个规定”等重大事项记录报告制度进行监督,共同维护司法公正。
广东省中山市人民检察院
2025年2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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