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燃烧脂肪,瘦身不反弹”“骨灰级控制食欲”“控食饱腹一整天,顽固性体质专用”……近年来,一些不法分子以抓人眼球的广告在朋友圈做起了微商。韦某也是其中之一,其因销售含有西布曲明的减肥药,经广东省中山市第二市区检察院(以下简称“中山二区检”)提起公诉,2024年10月21日被法院依法以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判处有期徒刑。
2023年6月,爱美的小婷(化名)在朋友圈看到有人推荐某减肥产品,于是到某购物平台上购买了几盒。然而,小婷服用后却出现头晕、心慌、食欲不振、严重便秘等不良反应。身体持续不适的小婷怀疑该减肥药有质量问题,将该减肥药寄到检测机构检验,发现该减肥药添加了西布曲明成分。
西布曲明是一种中枢神经抑制药物,属于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它的作用是抑制食欲中枢,使人胃部的饱胀感,长期服用会出现口干、失眠、心率加快、四肢抽搐等不良反应,情况严重的会导致心律失常,甚至心肌梗死。早在2010年国家已明令禁止在我国的生产、销售和使用西布曲明制剂和原料药。
收到检测机构报告后,小婷向公安机关举报。经查,2023年4月,韦某意外发现销售含西布曲明成分的减肥药利润可观,便向一陌生网友购入假冒减肥保健品的散件300余套。韦某以出租屋为据点,通过网店及微信朋友圈发布减肥保健品的相关信息,自行包装邮寄出售上述散件。
“亲,这是正常现象,休息几天就好了。”韦某向公安人员坦白,每当有顾客反馈服用后有出现头晕、心慌、食欲下降、便秘等症状时,他便以这类话术搪塞购买者。在利益的驱使下,韦某罔顾他人生命健康安全,非法出售该款减肥药,销售金额共计约35000元。
2024年1月15日,韦某被公安人员抓获,在出租屋内缴获涉案减肥药散件及包装盒一批。经专业司法鉴定机构检测,该批减肥药均含有西布曲明成分。
同年4月8日,该案被移送中山二区检审查起诉。经审查认为,韦某将含有西布曲明成分的减肥药出售,涉嫌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中山二区检依法对韦某提起公诉。与此同时,因韦某的违法行为侵害了众多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损害了社会公共利益,中山二区检向法院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
2024年10月21日,法院依法以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判处韦某有期徒刑十个月,并处罚金二万五千元,同时支持了检察机关提起的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请求,判令韦某赔偿销售金额三倍的赔偿金共计人民币105000元。
“切勿轻信宣传、贪图便宜,购买网络上销售的来路不明的减肥‘神药’等保健品,如发现自己购买的减肥药品有问题,可以及时向公安机关反应。”办案检察官提醒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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