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10月30日 星期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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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护民生 | 从“心”出发 向“解”而行
发布时间:2024-10-28来源:浏览次数:4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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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犯罪嫌疑人积极配合拍卖工作,已执行法院判决,同意检察机关相对不起诉意见。本案组织开展公开听证,是很好的普法宣传,既有效维护司法公正,又能提升群众的法律意识。”近期,在中山市第一市区检察院(下称“中山一区检”)的一场拟不起诉公开听证会上,听证员钟某说道。

谭某因借款纠纷败诉被法院强制执行其房产予以拍卖,但其认为被对方诈骗,以判决不当为由抗拒执行,不愿搬离案涉房屋。2023年11月,法院将该案移送至公安机关立案。2024年2月,公安机关以谭某涉嫌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移送中山一区检审查逮捕。

案件受理后,承办检察官审查案件材料,并依法讯问犯罪嫌疑人谭某,了解其拒不执行的原因,通过释法说理让谭某认识到拒不执行行为的违法性,让其明白要通过正确的方式表达诉求。“检察官,没想到我的行为不仅越过法律的红线,还涉嫌刑事犯罪,我和我的家人会积极履行义务。”谭某向检察官说道。

在作出批准逮捕决定后,正值春节前夕,检察官多次与法院、谭某及其家属沟通,在征求执行法院的意见后,中山一区检依职权进行羁押必要性审查,变更强制措施为取保候审,让谭某在大年三十当天得以与家人团聚,欢欢喜喜过年。

在公安机关继续补充侦查阶段,检察官及时跟进案件进展,与犯罪嫌疑人谭某及其家人沟通,督促他们配合执行,在多次确认他们确有积极配合执行的行为后,督促公安机关尽快将案件移送中山一区检审查起诉。审查起诉阶段,结合案件材料和执行法院出具的函件,中山一区检认为犯罪嫌疑人谭某已配合拍卖工作,不存在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的行为的情况,遂拟对其作不起诉处理。

2024年8月,中山一区检就该案举行公开听证,邀请人民监督员、听证员和公安机关代表参加。听证会上,检察官对案件基本事实及证据情况予以说明;人民监督员、听证员通过询问深入了解案件事实及犯罪嫌疑人谭某的认罪态度,结合法律规定、犯罪情节、社会危害性等发表意见,一致同意检察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谭某作相对不起诉决定。会后,检察机关依法对谭某作出不起诉决定。

640.webp.png(听证会现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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