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中山市人民检察院部门决算
基本情况说明
中山市人民检察院是国家法律监督机关,领导全市检察机关的各项工作,接受上级检察院的领导,对市人大及其常委会负责并报告工作,接受其监督,执行其决议。
市检察院有19个内设机构,1个直属机构,核定编制197人(政法专项编制157人、工勤编制21人、雇员编制19人)。截至2012年年底,市检察院在职人员168人(其中专项编制152人、工勤编制16人);离退休27人(其中离休人员2人,退休人员25人);雇员15人。
二、2012年主要工作任务及计划:
2012年工作任务:继续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大、十七届五中全会以及省委十届九次全会、市委十二届七次全会精神,紧紧围绕“加快转型升级,建设幸福中山”这个核心,充分发挥打击、保护、监督、预防等职能作用,深入推进三项重点工作,为中山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2012年工作计划:坚持把检察工作放在建设幸福和美家园的大局中来谋划,紧紧抓住人民群众最关心的公共安全问题,严厉打击刑事犯罪,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确保社会大局稳定。认真落实检察环节各项综治措施,建立健全执法办案风险评估预警、宽严相济刑事政策、社会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全程调解和阳光息诉等工作机制,促进社会管理创新。加大查办和预防“三旧”改造、工程建设、征地拆迁、医疗教育等领域的职务犯罪以及换届选举中容易出现的职务犯罪,推进反腐倡廉建设。继续强化诉讼监督,保障法律统一正确实施。继续推进检察队伍建设和基层基础建设,健全“阳光检务”长效机制,扎实开展信息化应用年活动,不断提高检察科技化水平。
二、收入决算说明
2012年财政拨款收入决算5394.38万元。
三、支出决算说明
2012年财政拨款支出决算5394.38万元。
2012年财政拨款支出按用途划分,基本支出4539.78万元,占84.16%;项目支出决算854.60万元,占15.84%。
2012年中山市人民检察院财
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说明
2012年财政拨款安排的项目支出决算共854.6万元,主要支出项目有:1、一般公共服务39.75万元;2、检察行政运行39.21万元;3、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44.98万元;4、侦查监督178.67万元;5、“两房”建设60万元;6、其他检察支出450.44万元;7、水资源费安排的支出41.2万元、8、安全生产监管0.35万元。
2012年中山市人民检察院“三公经费”
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说明
2012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共212.05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为0万元。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169.75万元,主要包
括:(1)报废小车2辆、更新购置小车2辆,购置支出35.96万元,平均每辆17.98万元;(2)公务车保有量38辆,全年运行费支出133.79万元。
3、公务接待费支出42.30万元,主要用于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等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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