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3月28日,中山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表决通过了关于中山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的决议。
2025年,市检察院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政法工作、检察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贯彻《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政法工作的意见》《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全面深化检察改革、进一步加强新时代检察工作的意见》,围绕党中央决策部署及省委、市委和上级检察机关工作要求,全面充分履行法律监督职能,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锻造过硬检察队伍,为我市在推进中国式现代化建设中争一流、创一流贡献检察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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