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2日,我院召开党组扩大会议,认真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参加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广东代表团审议时的重要讲话精神。全体党组成员,检委会专职委员,市院副处级以上干部,政治处、办公室、研究室负责人,第一、二市区院副检察长参加会议。
党组书记、检察长叶祥考带领大家全文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参加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广东代表团审议时的重要讲话,传达了《中共中山市委关于认真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参加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广东代表团审议时的重要讲话的通知》精神,并结合全市检察工作实际,提出贯彻落实意见:一是充分认识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的重大意义,更加坚定自觉地维护习近平总书记的核心地位。二是深刻领会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的精神实质,始终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三是求真务实、真抓实干,坚决把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落实到检察工作中。四是迅速在全市检察机关兴起学习宣传贯彻习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的热潮。
会议现场
党组书记、检察长叶祥考传达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并提出我市检察机关贯彻落实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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