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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护民生 | 出租屋惹“火”,检察官走进事故现场以案说法
发布时间:2024-05-29来源:浏览次数:4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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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要吸取火灾事故教训,规范停放电动自行车,注意消防安全。”近日,中山市第二市区人民检察院(以下简称“中山二区检”)联合中山市小榄消防大队走进小榄镇宝丰社区,在火灾事故现场召开火灾事故警示会暨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普法教育活动。小榄镇消安委成员单位及各村(社区)负责人、出租屋屋主及群众约300人参加活动。

该火灾事故发生于凌晨时分,某社区出租屋一楼停放的电动自行车突然自燃起火,数辆电动自行车及周边杂物被烧毁,浓烟顺着楼道蔓延至楼上。因出租屋设置有紧急逃出口,群众借助逃生口脱险,未发生伤亡事故。

640.webp.jpg 干警在火灾事故现场开展宣讲

在火灾事故现场,检察官结合现场实际及事故案例开展以案说法,并要求各部门、各村(社区)吸取火灾事故教训,加快推进出租屋电动车违规停放、“拆窗破网”专项整治行动。

此外,为强化人民群众的安全防范意识,中山二区检发挥检察职能,依法能动履职,做实“小切口”,改善“大民生”,联合小榄消防大队深入社区开展出租屋消防安全及防盗安全宣讲活动,结合案例解读失火罪等相关法律规定,引导社区群众以案为鉴,强化出租屋屋主需要承担的法律责任。社区网格员和出租屋屋主代表等200余人参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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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官走进九洲基社区、东区社区开展宣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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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官现场派发宣传手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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