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10月30日 星期日
|
当前位置:首页 > 检察动态
民法典宣传月 | 《不购买社保承诺书》,有效吗?
发布时间:2024-05-31来源:浏览次数:451
分享: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是新中国第一部以法典命名的法律,其涵盖包括债权、物权、合同、婚姻家庭、继承、侵权责任等多方面与我们日常生活息息相关的内容,被称为“社会生活的百科全书”。下面通过一个案例,为您解读民法典相关的法律知识。


 劳动者自愿与用人单位 

 签署《不购买社保承诺书》

 是否具有法律效力?

基本案情:

小民入职物业公司并签订劳动合同,约定小民为物业公司安保人员,物业公司按照规定为小民办理社会保险。但在小民入职前一天,物业公司要求小民出具《不购买社保承诺书》,系自愿要求物业公司无须为其在职期间购买社保保险,因公司未为其购买社会保险而导致其未享受到社保待遇的后果和责任完全由本人承担,承诺书自签订之日起即时生效。小民在《不购买社保承诺书》下方签名并捺印,物业公司员工代表在该承诺书上的见证人处签名。

后来,小民与物业公司解除劳动合同,要求物业公司为其补缴工作期间的社保。物业公司为小民补缴了社保,但拒绝缴纳社保滞纳金。双方经过劳动仲裁、法院诉讼均无法得到解决,小民遂向检察机关申请监督。

检察机关经审查,认为缴纳社会保险滞纳金的责任主体应为物业公司,并向法院提出抗诉,后经检法联调促成双方达成调解协议,维护了小民的合法权益。

1.jpg

(图源网络)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三条  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但是,该强制性规定不导致该民事法律行为无效的除外。违背公序良俗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检察官提醒:

用人单位是社会保险费缴纳的法定责任承担主体,用人单位为员工缴纳社会保险费是法定的义务,不能根据劳动者或用人单位自己的意愿而免除。

2.jpg(图源网络)



相关文章